- 信件受理情况
- 来信人:孙先生[42.93.119.*]
- 来信标题:违章建筑举报
- 来信时间:2016/6/14 16:31:50
- 来信内容:
尊敬的规划局领导:你好! 我们是西峰区圣鼎国际1号、3号、5号楼住户,现向贵局及各级组织举报杨某在圣鼎国际1号楼西侧私建的一处钢架楼。该建筑严重挤占路面、停车位,私挖地下室等行为严重影响和威胁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实属违章建筑,至今无人过问,现予以举报,请明查。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庆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庆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对民用建筑物的周围环境设置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条例中规定:1.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建设其他建筑物;2.不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开挖地下室,并搭建其他建筑物;3.不得妨碍城市整体布局和近期城市规划实施,不得设置建筑物间距不足,严重影响相邻住宅建筑物采光、通风、交通、排污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 《条例》和《办法》中均对违章建筑做出规定,包括以下情形:1.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筑的。2.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3.擅自扩大建筑面积,与批准文书不符,超建超占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筑的。根据上述规定,现对杨某私自违建的钢架楼予以举报,说明如下: 1.该建筑明显大出原建筑面积很多,挤占道路达4-5米,还有部分车位,强占抢建,该建筑距离圣鼎国际1号不足10米,严重影响圣鼎国际1号、3号、5号楼及周围住户正常出行,如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如:洪涝、火灾、地震等),严重影响周围人员逃生和救援车辆通行。 2.该建筑私自开挖地下室达10米多深,距离圣鼎国际1号居民楼只有10米左右,现在仍然还在继续扩挖,目前,已造成1号楼西侧路面开裂塌陷,1号楼西侧墙皮脱落,如遇大雨和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型车辆经过,极易造成塌陷,严重威胁我1号楼住户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 3.该建筑物排污不经沉淀处理,采取直排方式,极易造成堵塞,污水回流,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长期以往,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安全。 上述三条,严重违犯省、市两级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呈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要求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查处,确保圣鼎国际1号、3号、5号楼住户及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 自杨某开建以来,动用大型机械24小时昼夜施工,强占抢建,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为此我们曾多次与杨某进行交涉未果,杨某还声称本人在省、市、区都有关系,任何部门查也没用,谁来了都不怕,只要用钱,就不会有人管,照样盖。口气十分嚣张,周围群众怨声载道,也无人过问。 目前,省、市、区都在全力创建文明城市,该建筑物严重影响周围群众安全出行,影响市容市貌;另外,该建筑物还处在即将列入棚户区改造的旧城区,以后必定会对旧城改造项目的推进形成障碍,到时势必浪费政府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全国现在都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都在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杨某的行为难道不是对党和政府、法律法规的直接挑衅吗?这种行为岂能容忍,如果不予以打击整治,对“两违”建筑迅速蔓延的趋势有效遏制,何以扬正气,刹歪风,正风气。 现叩请您及市、区有关部门,明查,勒令杨某停工、拆除,尽快还群众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 这次举报为防止受到被举报人打击报复未能署名,敬请原谅。 此致 敬礼。
- 回复单位:规划监察科
- 回复时间:2017/6/1 16:54:50
- 回复意见:
孙先生,你好,对于你所反应的问题,我局已于2016年8月18日向市信访局作了书面答复,并衔接市区“两违”指挥部现场调查认定,对违法建设户已经做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