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庆阳市规划局 >> 正文
庆阳市“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8/31 16:58:0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1798 字号 | |
  
  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发〔20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内容

  “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着眼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纠正和解决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一)纠正和解决履行职责不担当的问题。重点查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只喊口号、不见行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还没有落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重点项目不落地、重大工程建设迟缓、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招商引资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减少、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储备不足,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还没有实质性突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方面,领导不力、监管缺位、重要政策没有落实,以及对中央和省级巡视、督查、审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对干部作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不直面矛盾,不碰触具体问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抓的不抓、该决策的不决策,以加强请示汇报为由上交责任,或者对下级请示的重要事项不表态、不处理,以及滥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推卸和转嫁责任,以属地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为由下移责任。

  (二)纠正和解决为民服务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查纠: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放责不放权、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要件多、环节繁、时间长,重大项目审批不开通“绿色通道”,投资项目没有实行在线并联审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形同虚设,应当公示的流程不公示,应当解释的政策不解释,应当提供的服务不提供,或者要求群众提供各类实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折腾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庸懒散慢、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应付,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重要文件、重要事项压着不办、故意拖延。

  (三)纠正和解决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的问题。重点查纠: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故意造假,“垒大户”、“造盆景”,搞假情况、假典型,或者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报喜不报忧;联系群众、对口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搞形式、走过场,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全市“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市纪委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市、县两级督查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各级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责,负责督促解决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各县(区)“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也要在县(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区)纪委要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工作,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专项行动步骤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制定“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负起监督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领导干部既带头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以上率下,抓好所管理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委(党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对照专项行动内容和查纠问题清单(附件1),主动认领问题,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逐一对号入座,细化列出具体问题事项,建立起专项行动工作台帐(附件2),将每一个方面、每一类问题、每一条具体事项,一个一个的列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逐条逐项整改解决。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自查发现问题、通过自纠解决问题。

  (三)开展监督检查。市、县督查考核部门要分级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细化健全台账,逐一整改纠正;要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需要追责问责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督促检查情况汇报,举一反三,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四)开展巡察和明察暗访。市、县党委要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巡察形成震慑;要组织市、县、乡三级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督促坚决整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动态抽查,严肃查处曝光一批贯彻落实“八个着力”不力和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的问题。

  (五)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用好“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该红脸出汗的红脸出汗,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形成严抓严管的态势。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对有关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要坚持问责工作原则,做到对象精准、方式恰当,防止问责泛化;凡给予纪律处分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六)督促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解决无章可循、失之于空、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要求,把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行为与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区别开来,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考准考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七)定期总结报告。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党组(党委)每季度向市纪委报告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九月底前第一次报告,报告时将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台账和落实整改情况一并报送(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负责每季度汇总整理全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形成市委向省纪委的报告。

  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是深化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职责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促进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要认真抓好落实。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要针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绝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虚以应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发现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整治官僚主义,以及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必要时要追究纪律责任,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要持续深入推进。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理念,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零报告”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考核部门要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积极作为。

  附件:1、庆阳市“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纠问题清单

  2、庆阳市“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样表)
编辑:admin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版权所有:庆阳市规划局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


建议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陇ICP备11000108号-1 网站标识码:6210000015



甘公网安备 62100002000151号


技术支持:甘肃东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