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明权代表、马凤梅代表:
你们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力线路走廊内合理规划绿化带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电力设施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其安全稳定运行是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在规划编制中,我局坚持基础先行的原则,在《庆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5)》及《庆阳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于电力线路走廊所需用地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其不备挪作他用。在日常审批中,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建设项目,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为妥善解决我市城区目前存在的电力架空线路比较混杂的问题,我局与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联合编制的《庆阳市城区(2011-2025年)配电网专项规划》中要求,对于建设用地内的电力线缆优先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进行建设或进入综合管沟统筹安排,对于现状存在的架空电力线路结合道路改造逐步进行地下敷设。目前,现存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绿化带的种植方案审核及植物养护由西峰区园林局负责。我局将与区园林局协商,建议其在今后的高压走廊绿化带的设计及施工中注意此类问题。
感谢你们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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