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规划工作任务,促使全市规划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控制支出额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规划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预算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庆阳市规划局内设人事秘书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规划监察科、地理信息科、纪检监察室5个科室;下设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规划设计研究室和规划测量队3个科级事业单位。目前我局实有编制21人,在职人数23人。退休9人,遗属2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负责城市各类规划编制、项目选址、审批及放、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审核上报各县城区总体规划,指导督促各县规划的编制。并负责城乡规划的执法监察及城乡规划地理信息建设、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收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62.56万元。其中:经费支出48.69万元(含车辆补贴17.6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5.22万元(在职及退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7万元,福利费1.76万元,退休人员经费0.22万元,所需拨款为336.56万元。项目支出(含政策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需拨款为726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预计违章工程罚没收入200万元,用于支持规划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三、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的基础上,重点保证法定性、政策性项目支出。
(一)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为106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8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50.67万元,项目支出72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及政策依据。
1、违章工程检查拆除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违章工程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工程,加强违法工程拆除,预算支出专项经费50万元。
2、庆阳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及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经费500万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并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3、城市规划信息化网络及平台运维经费36万元。城乡规划法GB/T 29245-2012《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庆宣发[2016]76号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庆阳市2016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信息安全设施运行维护、日常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安全检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等级测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城区地上建筑三维数据更新、城区地下管线数据更新.
4、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普查确定保护经费10万元。根据建办规[2016]680号 、甘建函[2016]281号 , 用五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5、村镇规划实施情况专题评估经费5万元。根据甘建村[2017]338号,对规划编制时间较长已不适应发展所需要的镇和乡,应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论证评估,并出具专题评估报告。
6、业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出具地形图、各类规划图和专业耗材费用。
7、2017年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15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需要
我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积极运用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扩大直接支付范围,保证本单位年度国库直接支付申报和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庆阳市规划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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