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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内容信息表
时间:2014/2/11 11:28:5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人秘科 点击:2738 字号 | |
          

事项编码

62100000GH-XK-000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0条;

《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第二章。

办理主体

庆阳市规划局

受理条件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

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重大项目)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区域重大项目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20个工作日核发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庆阳市规划局

办理地点

庆阳市庆州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项目是否进厅集中办理

联系电话

0934-8237505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理流程图”

服务表格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bszn/ShowClass.asp?ClassID=20

常见问题解答

见“城市规划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934-8237519  0934-8237500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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