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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规划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12/10/27 8:44: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2115 字号 | |
    2009年规划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工作全局,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为主线,突出规划编制,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城乡规划编制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在规划编制中积极探索招投标制度,强化规划编制中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的内容,增强城乡规划的包容性和弹性,实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备案制度。甘肃建设厅甘建规〔2008〕415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权限在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权限在本级人大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缺失的情况下,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无权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许可。根据我市实际,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城市和县城应当基本实现(包括完成审批和备案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除此以外的建制镇和乡驻地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进度,但最晚不得迟于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之前,对于暂时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确需安排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在建设用地出让或项目规划管理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有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控制的原则,按项目制定规划条件。我市各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尤为滞后,因此今年继续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真正实现城市规划引导城市建设,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为指导、以控制性详规为基础、以修建性详规和专业、专项规划为保障的完整规划体系。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是:三月底前完成旧城区18平方公里的控规、东大街和小什字区块修规的编制工作以及成果交接工作;上半年完成世纪大道街景设计、旧城区大什字地段修建性详规、北广场修规的编制完善工作,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编、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及水景景观规划、供热规划等专项规划,完成城市规划区内35平方公里的航空拍摄和测设工作;年内完成庆阳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和城市模型的制作任务。各县要依据城乡规划法完成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并开展县城控规编制及近期建设重要地段的修规编制。 
         
    二、严格“一书三证”制度,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着力解决规划管理工作中“权威性不够、科学性不足、严肃性不强”的问题。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是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内容,各县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许可程序进行严格清理和规范,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分级管理,明确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等审批环节的协同办法。依法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规划许可发放的范围、基本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建设项目实际,将没有法定依据但作为规划许可前置条件的其他许可程序进行剥离。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细化行政许可具体内容、程序和条件要求,遏止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的现象。通过清理和规范,纠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混乱、许可要求不明、许可方式随意、许可依据不充分、行政效率低下以及管理重点错位、搭车行政、搭车收费等现象,促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及时完成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查、规划评审、建设项目用地及方案审查、规划设计条件书制作和“一书三证”的核发工作。争取“一书三证”覆盖率达到100%。 

     三、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大城乡规划统筹管理力度。创新城乡规划人才引进机制,开展规划人员的长效培训工作,加大城乡规划效能督察检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建设。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公开规划审批程序、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对涉及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资源与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对重要地段、重要项目或群众关心的建设项目试引入听证制度,切实保障公众利益。进一步规范规划审批行为,细化规划设计要求,提高项目初审质量,坚持超前介入,主动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开展“阳光规划”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建立与完善规划公开公示、公众参与、听政制度,落实公众参与和监督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完善首问责、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规划监察的新方法和新措施,进一步落实巡查责任制,严格规范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力争将新增违法建设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的申报、审批、修改、公示等程序,推进规划信息化建设,市局按照“信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决策智能化、政务公开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工作目标,三月底前完成规划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建立完成规划管理网上申报、公示、查询平台,实现重大事项网上公示及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交互办公、各部门资源共享。 

    四、加强城乡规划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以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为重点,努力做到形式多样、内容深入、贯彻有力,以此增强全社会的规划参与意识、法律意识,促进城乡规划顺利实施。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许可办法》,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和违章建筑整治,进一步加大城区规划监管力度。建立在建项目台帐制,及时进行工程验线和单项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按规划实施。将规划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工作人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尤其是对主要街区,城市道路两侧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查力度,做到违法工程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化解矛盾,降低处理难度,减少损失。做到违章工程发现率100%,查处率达95%以上。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形成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以罚代管”的问题。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纠纷调处率要达到90%以上。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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